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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寸的小脚称为“金莲” 那四寸和五寸的脚呢?

时间:2017-09-28 16:30:43来源:作者:点击数:
  缠足,又名裹脚,是古代妇人传统习俗极端的开始,相信这个恶习早已臭名昭著,受人唾弃了。不过那个时候,女子以脚小为美,甚至将这个已经畸形的脚丫美其名曰为“三寸金莲”、“香足”、“玉足”等。
  
  我们先来说说关于缠足的原因,这一“恶俗”究竟是怎样形成的?有人认为是古时的人们追求美追求性感,但也有人认为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“红杏出墙”......等有很多说法。虽然源始很难考证,但缠足越来越风行却是肯定的,而“三寸金莲”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。将脚缠成三寸金莲,过程中的痛苦就不用说了,缠足的女子更会因为行动不便丧失大部分体力劳动的能力。
  
  那为何要称“金莲”为三寸呢?四寸和五寸的脚被称为什么呢?
  
  三寸金莲,即女子到了一定年龄,用布带把双足紧紧缠裹,最终构成尖弯瘦小、状如菱角的锥形。双足缠好后,再穿上绸缎或布面的绣花的尖形小鞋(弓鞋),此即为“三寸金莲”。
  
  至于三寸金莲的“三寸”其实是为了说明脚足够小,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。因为缠足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,并没有严格的尺度。脚的大小观念在女性群体中的比较中产生,当然有越缠越小的趋势,按照当时公认的标准是:脚缠得小而又能走路方为美足,这样的小脚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间(10—13.2cm)。
  
  古人根据裹的程度和脚的大小,把莲又划分为金莲、银莲和铁莲,脚越小,等级越高。把三寸左右的小脚称作“金莲”,以“三寸金莲”为最美小脚。把四寸左右的小脚称作“银莲”,五寸左右的小脚称作“铁莲”。但其实一个女子,只要双足缠成尖形并且四趾弯向足底,就一律称之为金莲,并没有“铁莲”和“银莲”的说法。
  
  明代时期,妇人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期间,并在各地迅速发展。后来清朝曾多次明令禁止,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,但直到辛亥革命后,从城市到乡村的缠足之风才逐渐被废除。
  
  缠足是古代男权社会对女人的钳制,男子觉得女子以小脚为美,所以缠足的陋俗一直禁闭着中国封建期间的妇人。可以说古代的这种变态的审美习俗是残忍的,给女子带来了严重的痛苦。好在1950年左右,缠足彻底消失,女子再也不用承受那种变态的痛苦了。